请课题负责人对照文件要求认真完成结项材料,将结项信息汇总表(附件5)的电子稿于12月8日前发送至kyc@szit.edu.cn(文档请注明“2023年度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信息汇总表+姓名+二级学院(部门)”), 结项报告书(附件3)纸质稿1份、成果复印件一份、《结项证明》(附件6)纸质版2份于12月11日前交至行政楼413仲明月,结项报告书的电子稿发送至kyc@szit.edu.cn(文档请注明“2023年度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+姓名+二级学院(部门)”)。
请21年及之前立项的课题负责人认真准备,22年立项的若满足条件此次也可提交结项材料;18年度立项的省哲社课题,此次如果不提交结项材料,省里将做撤项处理,请知悉。